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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抗癌药企本月底前完成外省市价格填报

发表日期:2019-03-12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近日发布消息,要求各抗癌药品相关生产企业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外省市采购价格填报。对于不及时填报外省市价格的药品,市药事所将择期暂停药品的采购资格,若需采购将按新申请药品要求重新申报。
 
  附关于本市抗癌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及“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工作安排,对属于国务院关税税则税委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务会公告〔2018〕2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涉及的抗癌药品开展议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5)》,请各抗癌药品相关生产企业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外省市采购价格填报。对于不及时填报外省市价格的药品,市药事所将择期暂停药品的采购资格,若需采购将按新申请药品要求重新申报。
 
  根据《通知》要求,市药事所择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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