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
发表日期:2024-01-09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各地推进“三免”政策、鼓励实现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激励措施、鼓励青年群体参与无偿献血以及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献血法》自1998年施行以来,我国全面建立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25年来,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踊跃捐献血液,我国无偿献血量和献血人次持续增长,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无偿捐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现就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献血法》,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
(一)做好评优评先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献血法》,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和动员工作,要将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工作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单位评比等评优评先活动考核内容。建议在评优评先考核中,对无偿献血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优先考虑。
(二)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规定,定期组织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表彰对无偿献血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可继续按要求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
(三)做好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单位表扬奖励工作。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献血法》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红十字会等有关群团应当组织动员和鼓励相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充分宣传无偿献血优秀单位的先进事迹,对团体献血组织动员较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二、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
(一)鼓励各地推进“三免”政策。加快推动“三免”政策落地实施,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献血者可按照当地政策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二)鼓励实现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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