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部委联合印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24-01-05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微信消息,为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关于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的部署,近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疾控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等18部委联合印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以标准化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1100余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标准,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本次出台的《工作方案》对照国家界定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大领域标准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以标准支撑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治理效能。
《工作方案》共提出7项重点工作、3项保障措施,给出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重点针对基本公共服务9大领域和基础通用领域,提出未来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重点方向,并对地方政府如何制定科学适用的地方标准、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如何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给出引导。结合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情况,给出了未来进一步深化综合类、专项类、区域协调类三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的总体方向,提出了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与政策有序衔接、深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预计到2027年,将新研制200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地方标准将更加完善有效,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创建80个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进一步提升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增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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