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已确定“4+7”扩围时间!两个核心问题仍待破解
发表日期:2019-10-21
截至目前,已有海南、广东、湖南、吉林、河南、甘肃、安徽、湖北8个大省发文确定了“4+7”扩围结果执行时间。
为推动解决试点药品在11个带量采购试点城市和其他相关地区间较大价格落差问题,同时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也为全面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积累经验,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日前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由国家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组织试点城市之外相关地区以省为单位形成联盟,委托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也就是说,在国家组织带量采购谈判和各中标企业选择供应省份之后,具体的采购执行工作将由各省具体执行,相关的带量采购配套政策也由各省拟定。
据E药经理人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海南、广东、湖南、吉林、河南、甘肃、安徽、湖北8个大省发文确定了“4+7”扩围结果执行时间。而根据各省征求意见稿,非中选药品采购、医保支付标准、对医务人员的激励措施等政策仍然被重点关注。
8省已响应,带量采购全国扩围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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