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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带量采购”扩围 将于12月开始实施

发表日期:2019-10-11
湖北带量采购扩围,12月开始实施。
 
  ▍带量采购扩围,湖北12月开始实施
 
  10月10日,湖北医药价格招采网公布湖北省医保局的《湖北省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显示,对于《联盟地区(湖北)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的25个中选品种及中选价格,将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中选药品采购平台配送关系勾选、确认和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采购协议签订等准备工作。
 
  湖北将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按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中选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和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及时支付等工作,中选生产企业每月5日前向省联采办报送上月的生产、供应、库存、回款等情况。
 
  ▍鼓励中选药企直接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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