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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19-08-30
8月28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精神,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为原文: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满足公众临床需要,使临床急需治疗的患者能尽快获得试验用医疗器械,规范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的开展和安全性数据的收集,维护受试者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