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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药事服务不能替代执业药师 释放什么信号?

发表日期:2019-08-09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试行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远程审方业务,远程药事服务不能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执业,但可作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的药学服务补充手段。”
 
  以上四川省药监局印发《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再度给近期讨论颇多的远程审方增加了新的焦点。
 
  配备之争
 
  对于远程审方能否视为执业药师“在岗执业”,目前各地规定不一。尽管就在不久前重庆、云南、黑龙江以及福建等地出台远程药事服务以及远程审方的相关细则,以“视同已配置执业药师在岗”缓解药店执业药师配置不足之急。
 
  但有多年跟进执业药师政策的学者提醒,早在2013年成都就启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试点,并于2016年在全市零售连锁药店推开。“如今四川发文重申‘可试行’‘不能替代’可以理解为一个信号。”该学者强调,远程审方更多还是应当理解为过渡政策。
 
  远程审方,归根到底是其实还是执业药师配置的探讨,执业药师数量不足是政策获得支持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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