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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市医保局:药店禁卖保健品 不得摆放销售

发表日期:2019-07-25
20市医保局发文,要求定点药店下架保健品、日用品等,且不得摆放销售。
 
  20市医保局:药店下架保健品
 
  7月23日,新京报消息称,今年以来,多地医保部门以文件通知、协议约定、口头通知、会议通知等方式,要求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
 
  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的不完全统计,目前约有20个城市的医保部门以公开发文或以协议约定的方式,明确禁止定点药店摆放、销售保健食品。
 
  比如:日前,山西省原平市市医保局在局会议室召开定点零售药店整顿工作专题会,要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不得摆放日用品等不允许摆放的商品;对界定不清楚的,按不允许摆设的商品,全部下架处理。且在6月22日后,不得促销、赠送非药。
 
  5月份,江西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发通告,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及时清理下架禁止类非医药商品。根据通告要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范围仅限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消毒用品等。禁止定点零售药店经营场所陈列和销售日用百货、健身器材、化妆品、食品等非医药商品,包括任何形式的奖品、促销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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