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这些药不列入辅助用药目录重点监控
发表日期:2019-07-22
日前,四川省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等9部分联合发布《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系列措施保障基药成为临床诊疗的首选药品。
《方案》明确: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原则上不应纳入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目录。这在目前重点监控越来越严格形势下,对行业不失为利好。
四川全省统一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再制定增补目录。《方案》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同通用名的药品应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剂型、规格,并优先选择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
▍医保调整,优先进目录
四川的《方案》表示,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有关规定,建立全省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全省医保药品目录时,对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规定程序优先纳入目录范围。
四川对使用基药的鼓励力度比较大。
鼓励以市或县为单位,以基本药物目录为核心,建立辖区内统一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和特殊病种药品目录,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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