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上海市卫健委公布限制类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目录

上海市卫健委公布限制类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目录

发表日期:2019-07-11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印发《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布了限制类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目录。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出炉!
 
   “医生的价值不能根据医院的等级来定价,因为一个医生在二级医院或三级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是一样的,比如美国的保险公司给医生定价并没有根据医院的大小。其次,医疗机构能开展什么技术不应按等级,而应根据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予以准入。很多我们认为‘危险系数’很高的技术,国外的诊所和日间病房都可以开展了。”几年前,原广东省卫计委原巡视员、副厅长廖新波曾发文直戳医改痛点,并指出应废除医疗技术按医院等级准入。
 
  2018年9月,卫健委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提出医疗技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而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印发《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布了限制类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目录。
 
  通知提出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未纳入禁止类技术和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而对于禁止类技术目录,依据国家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5版)规定,一共15项,而限制类技术目录,根据上海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9版)中规定,一共3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