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陆    |     企业登陆
服务热线:400-6363-777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云南省人民政府:基层医疗机构可以用非基药

云南省人民政府:基层医疗机构可以用非基药

发表日期:2019-07-09
"好消息!基层用药限制被打破,基层医生可以用非基药啦!"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从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
 
  长期以来,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存在一些困惑,国家要求基层全面实行基药制度,但有时候一些常见病多发病,需要用到的药物可能不在基本目录内。这些患者无法在当地买到合适的药物只能去上一级医院购买,逐渐导致基层医疗机构丢失患者,造成大医院虹吸现象。
 
  解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用非基药
 
  充分考虑到这一情况,当地相关部门为了基层医疗机构能与上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得更紧密,在《意见》中提出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从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
 
  不难看出,这一建议不仅可以解决基层患者“用药贵”的难题,同时也为基层医生能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医药改革的新变化打下基础。
分享到:

上一篇: 18亿大品种风云再起 缓释片集齐3家过评
下一篇: 医保目录公布在即 监控药品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