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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清理整顿基层医疗机构

发表日期:2013-03-27

本报讯(记者杨林通讯员徐雅金)到2011年,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已达38069所,占全省医疗机构总数的97.2%,但基层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管理欠规范、合理用药较薄弱、不规范诊疗行为时有发生等情况。3月25日,省卫生厅启动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到12月底,对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清理整顿,以保证给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摸清机构底数,规范执业行为

  据记者了解,本次清理整顿首先将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其次要根据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业务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再次,我省将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群众投诉为执法监管的重要线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我省将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同时要求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感染事故

  省卫生厅要求,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检查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

  同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

  严控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和输液使用,保障合理用药

  省卫生厅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和输液“三素一汤”等药品的使用,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要全面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制度,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同时,省卫生厅要求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许可制度,村卫生室、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必须全部采用基本药物目录,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抗菌药物品种总数控制在15种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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