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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率先实行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

发表日期:2013-03-27

本报金昌讯(记者刘兴元)金昌市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从2011年起,金昌市率先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同时,提高了住院费报销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6万元,将大病补助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全市城乡居民在省、市县、乡镇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了75%、80%和85%,其余费用还可申请大病补助。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已达到98.25%。

在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中,市上制定出台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财政补偿暂行办法、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30多个政策性规定。市级财政为市属公立医院设立700万元长期发展专项基金、300万元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基金和1300万元政策性亏损补贴。经过几年的改革发展,城乡医疗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市、县级医疗机构的硬件建设和医疗水平上了新的台阶,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盖起了门诊大楼,配备了先进的诊疗设备和急救车,村村建起了标准化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工资和村医的补贴全部由财政支付。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全部配备了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医药完全分离,差额费用由政府补贴,患者的门诊、住院费用大幅下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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