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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18条”出台 社会办医获得鼓励支持和引导

发表日期:2012-09-13

医改进行时


    8月30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市社会资本办医鼓励新政”《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正式公布。未来,北京市民在国际化、舒适干净的医院里享受专业化的医疗服务或由外籍医生亲自主诊,医保患者还能享受报销将不再是“天方夜谭”。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与公办医院享受相同的税收优惠。


    民办非营利医院可获支持


    在北京市召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的工作大会上,正式公布了社会办医“京18条”,北京市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意味着,北京将会出现更多民营的“平价”医院。对于民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也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对于医疗资源分配较短缺、薄弱的类型和地区,办非营利医院将获得政府支持。“京18条”提出,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目前,北京非营利医疗机构多由政府举办,“私立医院”通常是高端医院的代名词。在北京社会资本开办的3000余家医疗机构中,非营利性只有600多家。


    “一些发达国家中,私立医院中有85%是非营利性质这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说。


    北京医改部门称,这种非营利医疗机构大体分为两种,一是单纯慈善公益性医院,作为回报社会的一个公益性平台;另外是企业办医院,将医疗机构作为企业产业链中的环节,本身不营利,但支撑整个产业链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朱恒鹏提出,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应该同时尊重其经济效益,只要服务质量不弱于公立医院,收费水平可以被患者所接受,不必太“纠结”是否营利。


    对社会办医将一视同仁


    “京18条”突出了3个原则:对社会办医一视同仁,鼓励民办医疗机构做大做强,支持促进和规范监督并重。


    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过去,在审批医保资质时看“公”“私”属性“下菜碟”。但在今后,在基本医保政策审批上,社会办医院将与公办医院一视同仁,只要符合本市基本医保定点医院的准入条件,都可申请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商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资质。有关部门对于各类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审批标准。患者支付降低的同时,民办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也将降低。


    丁向阳指出,支持社会办医,就是要切实解决社会办医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破除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障碍。目前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存在进入难、限制多等问题。二是完善医保定点准入和退出机制。目前以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亟待改变。三是给予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待遇。


    社会办医可申请定点资质


    北京1900多家基本医保定点医院目前主要集中在公立医院,占了将近90%,民营医院被纳入医保的只有220家。


    目前,医保部门只有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时,能实现随报随批,其余还是按照不定期、分批纳入的工作模式。


    “京18条”表示,今后北京对公立、民办医疗机构在申请社保定点服务资质时,实行统一审批标准,也就是破除了所有的政策层面障碍。新政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资质。


    另外,《若干政策》中还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申请成为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或临床教学基地。在科研课题申请、成果申报与公办医疗机构享同等待遇。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统筹资金扶持范围。经认定具有先进技术或产品(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政府在相关建设、设备购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表示,北京将于近期公布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表示,将细化出台支持社会办医的投资政策。此外,市医改办将与有关方面配合,研究确定一批社会办医试点项目,解决社会办医投资、建设、运营中的问题,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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