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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参合农民跨县区就医可即时结算报销

发表日期:2011-06-18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16日讯  近日,莆田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县区交叉定点、即时结报工作,今后流动人口和相邻县区的参合农民在市内跨县区就医,可以享受到即时结算报销的待遇。


    跨县区交叉定点后,将实行全市统一的补偿标准,参合农民不必担心因异地就医补偿比例降低的问题。本市范围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结合自身的相关条件均可参加,具体补偿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跨县区交叉定点,补偿标准参照住院补偿标准及比例相应执行;精神病防治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不低于75%;本辖区定点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补偿,按县区级医院级别标准跨县区交叉定点、即予以报销,时结报的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起付线为700元,补偿比例为60%;一级民营医疗机构起付线同样也为700元,补偿比例有所降低,下调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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