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即领取补偿 南充综合医院全面推行
发表日期:2011-06-18从现在开始,农民到全市所有综合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都可以及时在医院按比例报销住院费用,领取补偿,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至300元。
本报讯 从现在开始,农民到南充市所有综合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都可以按比例及时在医院报销住院费用,领取补偿,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至300元。昨(16)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大幕拉开后,为了方便患者,特别是农村新农合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日前,《南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性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出台,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人员受益和保障水平。
为了提高新农合基金的统筹能力,根据要求,全市各地当年新农合筹集资金一般按以下比例分配使用:基金总量的10%提取作为风险金,基金总量的25%左右为门诊统筹基金,基金总量的其余部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不得超过当年基金总量的25%。
新出台的《南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性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在起付线标准方面,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至300元,政策性补偿比例60%至75%;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中医院应当根据相关政策法规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另外,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政策性补偿比例50%;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政策性补偿比例40%。
市卫生部门明确要求,市内综合医疗机构要全面推行参合人员出院即时结报制度。市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新农合结算窗口,加派人员、添置设备、完善制度、确保参合患者出院时,医疗机构即可按规定的补偿政策对参合人员完成补偿。各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市内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实行补偿费用预付制,经双方协商后可预付一个月的经费,以缓解医院的资金压力,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
同时,各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还将重点对危重病人或住院费用较高的病人,医疗机构可以医治的却因为费用控制而转诊其它医院, 或者同一病人,同一疾病,同一时间段本可一次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采取分段入院治疗,以降低次均住院费用,逃避住院费用监管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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