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首次补助民营医院 享同等待遇
发表日期:2011-06-16本报讯 最近,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11年省级中医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首次将民营中医院列入项目申报范围,标志着民营中医院已列入该省财政经费补助范围。
近年来,安徽省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支持民营中医院的发展,在行业准入、医保定点、业务建设、职称晋升、人才培养等方面实行了与公立中医院的同等政策。由于中医财政经费投入的方向历来只限于公立中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民营中医院只能望洋兴叹。安徽此举,在民营中医院与公立中医院享受同等待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对民营中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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