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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农村“两病”儿童保障试点工作

发表日期:2011-06-15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卫生厅、民政厅联合出台的《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今年,河北将在全省新农合统筹县(市、区)开展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


    今年,河北全省农村0~14岁先心病、白血病儿童在省卫生厅确定的22所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可获得新农合给予的救治补偿。全省新农合将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个病种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住院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给予补偿;民政医疗救助部门对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对象中符合条件的患儿,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20%给予补偿。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患儿只需承担实际治疗费用的10%,不属于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患儿需要承担实际治疗费用的30%。住院医疗费用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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