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营医院套取新农合资金 男村民得妇科病
发表日期:2011-06-11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宜良县城边的蓬莱村。刚进村就遇到了几位村民,记者问:“听说之前你们村有人来收新农合医疗证,有这事吗?”一位姓张的村民说:“有啊,一个证给100块,不只我们村,附近村子也都收了。”村民们表示,起初听说是借用一下,而且还能得到100块钱,反正平时身体好,也用不着这本本,所以就借了。
可谁也没想到,男村民李应康的证被“借”走后,却发现自己竟然“得了妇科病”。采访中记者得知,李应康的医疗证是2005年办的,其中一次记录为:“姓名:李应康;时间:2009年6月26日;就诊医院:嘉华医院;医药费金额3049.78元,住院报销金额1424.9元。”李应康告诉记者:“如果不是检察机关查出对应单据上的报销名目是妇科病,自己还真以为只是医院借我的证使用一下而已。”据了解,从2009年4月开始,有自称是宜良县嘉华医院的工作人员以做广告为由,到宜良县7个乡镇、50多个行政村收证。一些村民表示,他们从未去嘉华医院看过病,对方把证还回来后都不会细看。
据了解,宜良县嘉华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2009年至2010年,该院被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宜良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对各级财政拨款为主的新农合专项惠民资金履行垫付、报账等职能。自2009年4月以来,嘉华医院董事长李克周,新农合专职管理、报账员王建辉等人指使医生和员工采用免费妇检、门诊登记、出钱租用等方式,收集了县新农合参保农民的医疗信息,伪造参保农民住院资料,拿到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销,套取新农合资金。
今年5月,宜良县检察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全部追回了损失的79万元新农合资金,涉案人员也受到法律惩处。其中,宜良县新农合管委会主任龚木荣,履职期间收受嘉华医院贿赂3.8万元,报账、审核把关不严,不按照新农合相关管理规定抽查住院病历、检查住院现场,以致新农合资金79万余元被套用、贪污,现在已经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逮捕。
■ 点 评
对于新农合资金的管理,国家已有详细的制度,宜良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就是监督、管理好新农合资金。此案恰恰是监管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守自盗”,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此案的发生,反映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新农合资金的监管仍在一些地方存在漏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既事关民生,又涉及大额资金,其监管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应进一步加以规范、强化管理,确保农村医改切实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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