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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乡村医生参保 市政每人补助200元

发表日期:2011-06-04

莆田市在此前启动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的基础上,今后乡村医生的养老将全面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相衔接。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将会按不同的缴费档次给予补贴。此外,市财政将给予每人每年200元补助,其他县(区、管委会)财政也将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套补助,其中荔城区给予1∶1比例配套。


  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为选择100元档次,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增加5元,缴费档次达500元以上,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年50元。莆田市还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3元作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乡村医生的补助经费,经考核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人均补助每年总额不低于4000元。在偏僻山区、海岛扎根的乡村医生,莆田市还将另外给予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经费由县(区、管委会)财政承担。(陈丽明通讯员 何黎仙 林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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