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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三级审核把关 防止新农合违规行为

发表日期:2011-05-27

为防止未参合农民借证住院,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近日,河北省深州市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对住院参合农民身份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一级审核:由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师核对参合农民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必须有照片)、合作医疗证等,确认后住院医师在“病人身份审核单”上签字。不能确认的,及时报本院农合办。二级审核:由该院农合办会同市新农合管理中心驻定点医疗机构办事处人员,深入病房核对住院病人相关信息,确认后合管中心办事人员在“病人身份审核单”上签字,不能确认的,报市合管中心稽查科。三级审核:对于二级审核不能确认身份的病人,由市合管中心稽查人员深入住院病人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确认后由市合管中心稽查人员在“审核单”上签字,不能确认的,不予报免。


    对于不执行病人身份审核制度,弄虚作假或伙同、暗示病人借证住院的,一经发现,即扣除定点医疗机构2000~5000元垫付资金,并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对市合管中心驻院办事处人员、稽查人员处罚200~500元。对于借证住院者已报免的,先免除院长职务,再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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