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设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处监管医院职能
发表日期:2011-05-23记者19日从深圳市人大调研卫生事业发展和医院改革的现场会上获悉,深圳今年将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医院理事会制度,成立的理事会中将包括医院职工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等,将共同参与医院发展战略、财政预算等工作。
将设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处
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主任江捍平在汇报工作中介绍公立医院改革时透露,深圳将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理事会制度,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据了解,深圳早在2009年6月,就在全市试点了理事会制度。据介绍,除了卫生行政部门代表、医院院长、书记参与到这个理事会中来外,还包括医院职工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等。理事会将负责审议医院发展战略、财政预算、薪酬分配等工作,并负责选拔推荐医院管理团队成员。
而在发展社会医疗机构上,江捍平表示,将在卫生行政部门增设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处,以强化其服务、监管民营医疗机构的职能,并将出台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以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医疗办机构办医的政策体系。江捍平表示,新增的医疗机构将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并支持其发展三级医院。
管理团队由香港大学主导选聘产生
在滨海医院筹备办举行的汇报会议上,记者了解到,滨海医院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将于今年年底试营业。而上个月滨海医院筹备办已与香港大学成立营运协筹团队。
滨海医院负责人表示,目前由于医院未正式成立,工作经费难以保障,也存在人才储备严重滞后等问题,建议尽快建立医院机构打破在编人员、临聘人员、雇员的身份界限,实行员额管理制度,对所有在岗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同时及时下达编制,审核批准滨海医院人才自主招聘工作方案。
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将以滨海医院为试点,探索推进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创新。滨海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管理团队由香港大学主导选聘产生。而医院将实行全员聘用制以及“社会养老保险金加企业年金”制度相适应的人员编制管理方式。据了解,为适应市内外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尤其是学科带头人、骨干医生加盟滨海医院,深圳已明确在一定期限内,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享有“授薪人员”或“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的选择权。该负责人透露,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推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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