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入股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不再孤单
发表日期:2011-05-17个人办医院,政府将在价格、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民间资本可以“入股”公立医院;公立、私立医院的医生可流动……河南省近日出台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下称《意见》),一系列鼓励民间资本办医疗机构、鼓励民营医院发展、优化医疗资源的新举措即日起开始实施。
无疑,这是个政策上的巨大进步。
长时间以来,公立医院无论是在医疗、设备、人才还是政策上,一直处于强势地位。医疗资源过于集中,造就了普通民众对公立医院的“厚爱”,于是,无论大病小病都拥向公立医院;于是,被作为公立医院“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的民营医院,虽然出现了遍地开花的局面,但发现其实举步维艰。而一些民营医院为了能够支撑下去,一些“不得已”的不当做法,更是加深了民众对民营医院的质疑,进而形成了恶性循环;于是,“看病难”问题成了一个长期存在的“老大难”。
笔者认为,所谓“看病难”,除了我国目前医疗人才、资源依然相对不足的外围因素之外,核心问题并不是医院太少,好医生太少,而是难在好医生扎堆,医疗资源过于集中。如今《意见》的出台,相关措施的颁布,充分反映和佐证了此点。
以前,公立医院可谓水火不侵。如今,可以允许私人“进驻”,“将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有实力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兼并和托管公立医疗机构。”此种举措不仅对民营医院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同时也将掀起公立医院间新一轮的竞争。这竞争,不仅有利于优化和整合公立、民营医院之间的医疗资源,更有利于鞭策公立医院提高医疗水平,完善服务质量。这对于患者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医生流动的突破。
允许公立、民营医院医生相互流动,这里面有两个好处。民营医院里的专家可进入公立医院,这对于公立医院的医生,是个潜在的“威胁”。而鼓励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医师,选择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人才流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对申请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离退休医务人员,原单位不得因此减发其政策规定的离退休经费”等规定,则为原本在公立医院的专家们流向民营医院解除了后顾之忧。此种方法如得以普遍运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必将展开新一轮的良性竞争。
我们有理由相信,届时,无论是公立还是民营,民众无论到哪家医院都能找到专家看病,实现患者分流,相信看病难问题必将得到有效缓解,变得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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