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基层倾斜!医保基金护航“家门口”看病就医
发表日期:2026-03-20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14条举措涵盖基金总额管理、待遇保障、用药保障等多方面。
意见中有哪些看点?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人带来哪些影响?业内人士和专家进行了解读。
注入“活水”,支持医保基金流向基层——
根据意见,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倾斜;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明确结余分配要向基层倾斜。
“预算分配倾斜基层,消除了基层顾虑,激励医疗机构由‘治已病’向‘治未病’深度转型。”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智慧数据室主任张立强说。
在合理规划定点资源配置基础上,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救助定点在乡镇(街道)层面至少覆盖1家基层机构。
这意味着,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将进一步拓展,更多人将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可及的医保服务,看病就医更省心、更有保障。
规范基金清算流程,有针对性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周转压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一系列举措将为基层“减负松绑”。
更加惠民,提升基层待遇水平——
服务延伸,向“健康管理”转型——
意见要求,支持基层经办站点配备终端设备、集成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刷脸支付;依托医保智能体为参保群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24小时线上智能咨询。
这将推动医保服务向基层持续下沉、不断升级,让群众在基层享有便捷高效的保障。
此外,意见还支持基层开展多元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苗艳青说,鼓励把签约居民的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这将有助于让家庭医生成为签约居民慢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做好慢病随访、用药指导、健康监测等服务”。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遴选15个左右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相关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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