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院“新规范”!让每一分医保钱花得更有意义
发表日期:2025-06-25
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让每一分医保钱都花得更有意义。
国家医保局6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强调从严从实抓好医保基金监管,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让参保群众健康更有“医”靠。
“提高门槛”,把好定点医疗机构“入口关”——
新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还有了“试用期”。“试用期”为期6个月,对定点医疗机构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做针对性指导,如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医保部门应及时辅导、纠正;若出现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延长6个月,延长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续签医保协议;情节严重的,解除医保协议。
“规范”先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管理——
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登台亮相”。智能审核将覆盖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费用,加强事前提醒。
“规范”,除了“管行为”还要“管人”。
从医保支付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要采取“驾照式”记分,对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按规定采取暂停、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等措施。
用好医保基金,让更多医疗服务可感可及。通知明确,严禁以病组或病种费用限额、医保政策规定等为由,要求患者院外购买或自备药品、医用耗材,以及强制患者出院或减少必要的医疗服务。
医保定点不是“终身制”,完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通知对定点医疗机构退出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如对医疗机构存在无资质人员冒名行医、涉嫌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检查检验报告、编造病历等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应暂停医保基金结算,经查实确有欺诈骗保行为的,及时解除医保协议等。
江苏徐州实行“符合一批、续签一批”,2025年度全市18家医疗机构因不符合医保协议要求,未予续签;黑龙江佳木斯梳理上年度未发生医保结算费用的定点医药机构,对主动申请退出的机构,24小时内上门考核,3日内进行公示,5日内清理标识,7日内完成清算……各地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的建设进入“快车道”。
从“进”到“管”再到“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正在搭建全流程“安全堤坝”,让医保基金花在“刀刃上”,让百姓看病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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