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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率先落实国家医保基金预付制度

发表日期:2025-03-19

1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宁夏在医保基金预付制度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通过实施“月预付+年预付”双轨并行机制,成功破解了传统医保结算周期长、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大等长期存在的难题。这一创新实践不仅为宁夏本地的医疗机构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更为全国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可行之路,被誉为“宁夏经验”。

2025年,宁夏在“月预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预付金政策,创新性地推出了“年预付”机制。这一机制通过拿出定点医疗机构一个月的基金结算量,在年初一次性预付给医疗机构,并在年末根据实际结算情况进行调整收回。这一做法不仅进一步减轻了医疗机构的资金负担,还为其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资金使用空间,促进了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据统计,宁夏已根据医疗机构申请情况,采取了“年预付”模式,共预付定点医疗机构资金达2.55亿元。其中,中卫市人民医院作为受益者之一,年初共收到预付金1738.5万元。这笔资金为医院开展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数据显示,自“年预付”制度实施后,该医院的门诊量较2024年同期显著增长,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宁夏医保基金预付制度的创新实践不仅体现在资金拨付方式的变革上,更在于其对医疗服务体系转型的推动作用。宁夏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夏通过资金拨付前移、结算流程再造等措施,有效破解了医保支付的效率痛点。以预付机制为支点,宁夏正积极推动医疗服务体系从“生存发展”向“价值医疗”转型,为医保基金的高效安全使用与医疗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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