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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提升门诊慢特病患者用药保障?

发表日期:2025-03-12

长期以来,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不统一,地区间存在准入条件差别,导致各地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影响参保群众的用药保障和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一是严格准入条件,从源头把控用药保障。《通知》明确了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条件,并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配备、药品配备能力、医保结算和进销存系统等条件,优化和改进了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按病种申请的原则,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条件申请相应病种的定点服务,避免机构超出自身能力范围提供服务,有力保障了参保人员医疗和用药安全。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稳定。《通知》在监督与考核方面要求地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需通过备案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落实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内容也进行了强调。

江西省南昌市医保中心经办人员表示:“以前由于政策不统一,各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政策差异大,参保人在不同地区就诊购药时面临报销比例不同、药品选择受限等困难,而且可能导致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规用药行为。现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政策,通过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患者能够获得更专业的用药指导和更安全的药品供应,而且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为患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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