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批立项指南让收费更规范——盘点我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变化
发表日期:2024-11-25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的计价单元,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检验费”等,与百姓看病就医息息相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印发17批立项指南,合计涉及271个主项目、250个加收项、88个扩展项。
立项指南发布将为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带来哪些新变化?国家医保局11月23日进行相关解读。
变化一:“合并同类项”让收费更规范
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各省份属地管理,由地方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项目、确定价格水平,地区之间价格项目的数量、内涵、颗粒度差异都很大。
“立项指南整合价格项目的总体思路可以总结为,对相同服务产出相关的价格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医药价格处负责人蒋炳镇说,其中有的是不同步骤的归并,有的是不同术式的合并,还有的是不同流派的规范,价格项目的颗粒度明显加大。
项目合并的同时价格也会相应调整。比如特级护理、一级护理等项目落地时会适度上调价格,以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而对于CT等放射检查服务,国家医保局则将指导各省份在制定省级基准价格时,关注大型检查设备真实采购价格下降趋势,合理下调放射检查服务价格水平。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价格管理技术专班负责人唐菲介绍,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编制发布了器官移植、口腔种植、产科、护理等17类立项指南。此外,妇科、麻醉、综合治疗类立项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环节,眼科、呼吸系统、口腔(综合、牙周、正畸、修复、牙体牙髓、外科)类立项指南正在征求意见。
变化二:项目“上新” 更有前瞻性
蒋炳镇介绍,在立项指南的编制过程中,国家医保局聚焦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促进补齐医疗服务短板、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出一批新的价格项目,支持体现新质生产力的新技术、新项目进入临床应用。
比如,为呵护“一老一小”,新设“上门服务”“床旁超声”“免陪照护服务”“安宁疗护”等价格项目,以及“早产儿护理”“新生儿护理”等价格项目。
同时,新设“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支持医疗机构为危重症患者提供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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