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异地住院就医工伤职工实现直接结算
发表日期:2024-04-02
4月1日,北京市正式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当天下午,来自天津的工伤职工陆女士来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通州院区住院治疗,成为来北京市首个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伤职工。
多年前,陆女士在工作中不慎跌倒损伤左膝、半月板撕裂,在得知北京市启动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政策后,陆女士在天津办理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第一时间来到北京就医。到达医院后,陆女士拿着社保卡在门诊挂号,前往诊室就诊,医生给她开具了住院单,随后陆女士来到了办理住院的窗口,非常顺利地完成了住院登记。北京市在北大人民医院实现了全国第一笔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用的入院登记,当日成功住院的陆女士也成为全国第一例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
根据相关政策,异地就医工伤职工来京就医前,必须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工伤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 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异地就医工伤职工在北京市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北京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陆女士本次住院工伤医疗的费用,在出院时将通过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完成直接结算。这是北京市首例外省参保工伤职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案例。
今年,为了进一步减轻广大工伤职工的就医负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北京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本次纳入试点范围参保工伤职工有三类,包括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这三类工伤职工在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申请核准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后,就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时参保工伤职工经备案后在异地参与试点的工伤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就医后发生的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均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贾江表示,下一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把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加强与协议机构以及各地人社部门的协同合作,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和就医流程,逐步增加试点协议机构,不断提高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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