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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发表日期:2024-01-10

  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消息,9日,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5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确保每个校区至少有1名心理教师。

 

  《通知》指出,要建立以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工作融入到教育教学和管理全过程,贯穿到课堂教学、课业辅导、学生管理、师生交往等各环节。

 

  《通知》强调,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按照年级全覆盖的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小学阶段四年级及以上、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每两周1课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应针对性安排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减压等教育内容。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学生

 

  心理健康工作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 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提升我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健全工作体系,全面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

 

  (一)配齐建强心理健康工作队伍

 

  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5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确保每个校区至少有1名心理教师。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建设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研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和心理健康教育视导机制。各区要配齐配强专职心理教研员,建立教研培训长效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心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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