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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继续加强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销售监测

发表日期:2021-11-22
  国家药监局:继续加强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销售监测。
 
  139个药,全市药店必须登记销售
 
  11月18日,上海市药监局、卫健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实名登记药品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根据有关要求,市药监局联合市卫健委组织部分专家对原制定的《退烧止咳药目录(2021年2月)》进行调整,制定了《疫情防控实名登记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药品目录(2021年10月)》。
 
  《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应根据新的目录梳理线上线下药品销售品种,开展人员培训,零售药店应根据《上海市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调整告顾客书内容和专区专柜设置。
 
  自2021年11月15日起,各相关企业按照新的《疫情防控实名登记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药品目录》(文末附目录)执行线上线下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工作。
 
  国家药监局:继续加强四类药品销售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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