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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发文规范网售处方药 处方必须“前置”

发表日期:2021-11-12
  药监公布最新文件,网售处方药必须“先方后药”,电子处方必须符合互联网诊疗要求,配送过程必须保证药品质量......
 
  处方必须“前置”,保障用药安全
 
  11月9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海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以支持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规定》要求,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服务,应当保障资料和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个人信息保密。
 
  对于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严禁通过网络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未获取处方前,禁止通过自建网站或第三方平台提供处方药选择购买操作。
 
  这意味着,药店网售处方药必须“处方在前,售药在后”,换句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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