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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带量采购再扩容 哪类药企影响最大

发表日期:2019-09-06
随着一纸文件的下发,药品带量采购区域范围再扩容,全国集采发令号已吹响。
 
  9月1日,全国药品带量采购联合采购办公室(下称“联采办”)于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下称“《文件》”),向全国药企发出了25个药品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邀请函”。根据《文件》,本轮集采联盟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 安徽等25个地区(4+7城市除外)。随着《文件》的发布,意味着在今年上半年河北、福建先后落实跟进4+7后,在全国范围内,除去港澳台地区外,其他31个省级行政区域均已纳入药品集采阵营。
 
  此时距离国家初次发布带量采购政策已过数月。自政策实行以来,各家中标药企可谓有喜有忧。接下来,携新入场规则而至的第二轮集采又会对哪类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带量采购“价”“量”有新规
 
  首批4+7试点城市集中带量采购入选品种在2018年12月公布,自今年3月份起至今,11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开始执行带量采购。如今,第二波全国药品集采已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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