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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学会“上书”:请“区别对待”中成药!

发表日期:2019-08-28
中成药具有肯定的疗效且使用方便,已成为治疗方案中不可获取的组成部分。数据表明:60%的中药由西医医院或西医医师处方开具。如果西医须通过学习考核才能处方中成药,将导致中成药的使用、销售量急剧减少,对我们中医药(含少数民族药)产业的生存、民族医药的发展产生严重不利的影响,危及整个中医药产业。
 
  今年6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发出《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要求医师分类管理,开具中药及中成药:
 
  1.中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2.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3.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西医被限制中成药处方权,从国家卫健委的一纸通知到省级卫健委,再到医疗机构,已逐渐进入落地层面。河北、山东青岛、内蒙古卫健部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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