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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北重点监控目录公布

发表日期:2019-08-23
 ▍广东省重点监控目录,零增补
 
  8月21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
 
 
  广东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等相关单位,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全部纳入广东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在国家和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情况和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制定情况,增补形成本市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广东省的重点监控目录和国家版一样,但要求地级市根据情况增补。也就是说广东各地的重点监控目录参照国家版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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