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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农残标准至少需要5-10年过渡期 要从源头解决

发表日期:2019-08-21
近日药典委突然发布药典2020版《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修订意见稿;规定植物类中药所有品种需检测重金属(5项)、农残(33项),一时间在业内激起千层浪。
 
  业内人士大多无法理解,质疑其必要性,质疑其可行性,甚至不少人嗅到了阴谋论的气息;指出是打着“四个最严”为旗号,脱离客观规律,盲目提升标准,以达到扼杀中药的目的,与中央长期倡导鼓励支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相违背。
 
  作为一名长期奋斗在中医药事业中的人,今天,对于业内的声音,不谈反对,不谈支持,只想谈谈一些个人想法,与大家做一些交流。
 
  有没必要?初心是对的,推行是有必要的。
 
  从人民健康的角度出发,当然是有必要的;毕竟农残、重金属的危害是明确性,主要不在于急性危害,而在于慢性富集性危害。从空气、生活用水、玩具、餐桌、到用药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得各各层面,都应该有一套针对农残、重金属污染监管措施出来。
 
  也就是说,从初心来看,药典委制定发布中药农残、重金属标准,本身是好的;没有毛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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