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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评药品不得涨价 最低价基础上还得再议价

发表日期:2019-08-16
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不得涨价,在全国最低价基础上还得再次议价。
 
  ▍过评药品,不得涨价
 
  近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1类新药挂网采购文件意见建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做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采购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一致性评价前有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价格信息,且承诺拟供应我省价格不高于通过一致性评价前实际在线交易最低价的,优先挂网采购。
 
  这一点要求药企在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仍以过评前的最低价格挂网,在牺牲价格的基础上,药企可以获得优先挂网采购的资格。
 
  可以说,在一致性评价开展早期,考虑到一致性评价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近千万的资金,不少药企有通过一致性评价后,通过涨价补偿沉没成本的想法。但是,随着一致性评价的推进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开展,药企的涨价幻想大多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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