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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最新重磅政策!待遇清单制度九大看点!

发表日期:2019-07-25
国家医保局挂网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一经颁布,就被医药朋友圈被“疯转”,该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至8月6日,笔者也高度关注。
 
  出台这个文件,首先是体现了当下医保部门的强势,意见稿可以说是提升到了国家政策层面的,相信相关部委都会配合工作。其次,意见稿中要求建立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可以认为是一个正面清单,是排他的,换言之,其他不在清单中的都不能执行,这个必须清楚。意见稿在附件中详细列出了清单内容,也就是在做一些必要的强调,特别是支付比例、支付金额、缴费基数等。笔者仔细研读,发现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值得重点梳理。
 
  1.覆盖总原则不变
 
  可以理解意见稿再次强调了中国医保的总原则是低水平、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救助、大病保险是囊括在这个范围之内的。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深入开展的二保合一及逐步推进的三保合一等做法,现在都有了规范的标准制定出来。而之前,这些工作是归几个部委负责的,现在统一归到了医保局后执行会更统一。
 
  2.允许各地差异化
 
  众所周知,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水平不一样,各地医保筹资水平至今仍不一样。比如说在上海,会允许参保的职工在个人账户结余部分资金可用于投资医疗保险,其他地方就不一定有。所以由于每个地方的付费标准不一样、医疗水平不一样、患者需求不一样,每个省市可以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做一些适当的调整,这一点笔者以为是很挺合理的。比如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与在大西北地区、部分不发达地区,部分项目的缴费理应有所区别,这一点政策考虑得比较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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