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过评药品价格公布 山东明确不参考4+7价格
发表日期:2019-05-05
近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我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公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公示了一批过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的价格,山东此前规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市的试点药品中选价格不列入价格参照范围。
据《通知》,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20号)、《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对部分产品进行公布。
▍这些药品均在采购范围
《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规定了挂网采购的药品范围:
1、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1、2类新药和3、4类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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