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下发通知:100%检查定点零售药店
发表日期:2019-04-16
近日,原北京市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实施2019年药械流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对药品经营环节、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药品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交易环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广告、医药物资储备的监管重点及监管任务作了具体规划。
其中,对于药品经营环节,《通知》指出,将中药饮片,冷链药品及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品种作为重点品种,将企业购进渠道,储存、销售,药学服务人员在岗及处方药销售等作为重点环节。将“4+7”配送企业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监管。按国家局部署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市、区两级依职责分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
《通知》要求,市药监局组织市药品认证中心对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总部现场检查覆盖不低于60%,继续加强经营冷链药品、中药饮片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企业的监管,每年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对于开展委托储存配送服务(含疫苗)的药品批发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
各区负责药械监督管理的部门、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药械监管科室应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零售企业飞行检查要有针对性开展。
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辖区企业总数的60%,其中含飞行检查不少于总数的20%。对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覆盖率100%,对有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覆盖率100%。
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19年药械流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上一篇: 针对老年人健康管理问题,卫健委有了新指示
下一篇: 净利增长72% !蓝帆医疗公布2018年报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停止歧视自...
- 重庆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组首...
- 医学期刊表现抢眼 我国学术...
- 2010年6个医学相关学科取得...
- 听障和脑瘫抢救性门诊费实现...
- 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
- 青岛联动机制智斗非法行医“...
- 湖北重点地方病防治“答卷”...
- 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
- 零差价冲击客源 单体药店或...
-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冷热不均
- 医药职专就业:畅通“出口”...
- 上海五年内将对儿科、产科、...
- 硕士去绍兴就业 购房打6折
- 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进入倒计...
- 学历门槛成了就业拦路虎
- 县级医院发展势头猛 医疗人...
- 首批医疗监督大使给力民营医...
- 全球每年死产婴儿数降幅仅1....
- 卫生信息化发力 公私医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