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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立即纠正医院索要返点、药房托管…

发表日期:2019-04-10
辽宁省医保局发文,立即纠正医院索要返点、“二次议价”、药房托管、不及时回款等行为。
 
  4月9日,辽宁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辽宁省医保局在《通知》中提出,将监测药品价格并纠正医院索要返点、“二次议价”、药房托管、不及时回款等行为。
 
  ▍纠正药房托管
 
  《通知》提出,要将医疗机构医药价格和药品采购工作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对于违反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发生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下采购、索要返点、“二次议价”、药房托管、不及时回款等违反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为的医疗机构,要采取综合措施及时纠正,严重的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
 
  要加强对药品采购、配送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制度、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和市场清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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