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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审批大变革!研发成本大降,产品加速上市

发表日期:2019-04-02
医疗器械审批变革,不仅产品的研发成本大降,还将加速上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程序的公告》(简称《公告》),要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再做出变革。其中指出,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请受理并缴费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器审中心意见的,可开展临床试验。
 
  这意味着,医械产品研发环节的临床试验审批再精简,企业不仅在产品研发上省掉不少成本,时间成本上也将大大节省,产品加速上市。
 
  《公告》指出,申请人在提出临床试验审批申请前,可以根据《关于需审批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请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84号)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进行沟通。自临床试验审批申请受理并缴费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在预留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有效的前提下,未收到器审中心意见(包括专家咨询会议通知和补充资料通知)的,可以开展临床试验。
 
  对于同意开展临床试验的,器审中心将受理号、申请人名称和住所、试验用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在器审中心网站公布,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器审中心网站告知申请人,不再发放临床试验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