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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省级药监新药初审 药企大利好

发表日期:2019-03-11
日前,国务院公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国务院:取消省级药监新药初审
 
  在“国产药品初审注册”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初审被取消。国务院表示,取消初审后,改由国家药监局直接受理国产药品注册申请。
 
 
  国务院要求,国家药监局要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标准,做好直接受理工作;提高药品注册审评人员的专业能力,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格实施技术审评和审批,把牢药品注册上市关口。
 
  国务院表示,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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