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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北京:4+7中选品规、配送商公布了!

发表日期:2019-02-27
上海和北京公布4+7公布配送商和相关规定:上药、国控和华润占绝对优势
 
  ▍配送商不许退货,每月10日寄对账单
 
  2月26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文件《关于本市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本次中选药品信息于2019年3月1日推送至本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医疗机构”),3月20日生效执行。
 
  此次文件要求,为加强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配送、验收和回款管理。医疗机构应通过“阳光平台”采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及时验收并确认集中采购药品发票。系统将依据已验收确认带量采购品种的采购量作为未中选品种的可采购量上限(折算成最小单位)。带量采购药品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原车退货或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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