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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滥用抗生素 医院的负责人要签“责任状”

发表日期:2012-06-29

抗菌药物使用将得到严管。昨天,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绍兴市最近出台了《2012年绍兴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卫生部门说,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范围包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根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


    卫生部门说,医院不同,抗菌药物的配备也不同,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其他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其他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


    今后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有严格的要求。如综合医院、中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对于这些抗菌药物使用比例的要求,如何监管?绍兴市卫生部门规定,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一旦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将对其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根据规定,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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