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0家医疗机构获诊断职业病资质
发表日期:2012-04-11
福建省卫生厅日前公布10家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它们一律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这10家医疗卫生机构是: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煤矿疗养院。职业病诊断项目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等10多种疾病。
据了解,承担我省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均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承担全省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上一篇: 武大口腔医院专家集体“织围脖” 启动“微门诊”
下一篇: 广东全省民营医院达343家 突破医院总量三成
热门文章排行
更多>>
- 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停止歧视自...
- 重庆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组首...
- 医学期刊表现抢眼 我国学术...
- 2010年6个医学相关学科取得...
- 听障和脑瘫抢救性门诊费实现...
- 七部门联合检查 所有医疗机...
- 青岛联动机制智斗非法行医“...
- 湖北重点地方病防治“答卷”...
- 山西6月底前实现城镇医保市...
- 零差价冲击客源 单体药店或...
- 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冷热不均
- 医药职专就业:畅通“出口”...
- 上海五年内将对儿科、产科、...
- 硕士去绍兴就业 购房打6折
- 应届毕业生春季招聘进入倒计...
- 学历门槛成了就业拦路虎
- 县级医院发展势头猛 医疗人...
- 首批医疗监督大使给力民营医...
- 全球每年死产婴儿数降幅仅1....
- 卫生信息化发力 公私医院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