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予登隆鼻网被代言 上诉索赔4万余
发表日期:2011-07-01人气女星张馨予的面部特写肖像照无端出现在“隆鼻医生网”上做了插图,张馨予及其所属经纪公司将北京爱德佳禾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万余元。近日,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只打过瘦脸针,没做过整形术”
今天上午,张馨予本人并未出庭,她和公司委托了律师代理诉讼。代理人朱晓磊律师介绍说,今年初,张馨予所在的北京星光国际文化经纪有限公司的同事在浏览互联网时,发现爱德佳禾公司在其下属的网站“隆鼻医生网”上擅自使用了张馨予的照片用做商业用途,侵犯其肖像权。
朱律师表示,网站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照片首先影响了张馨予的正常广告代言。有些广告商看到她的照片在网上到处都是,就会以为她不加筛选,肆意代言,形象受损。此外,在这张张馨予的面部特写照片下还标注了“硅胶假体隆鼻时需注意”的文字。很容易让网友误认为张馨予进行过隆鼻类手术,让她受到很多质疑和误解,又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朱律师告诉记者,张馨予曾经很坦诚地说,她只打过瘦脸针,其他的整形手术都没有做过。
“不明白网站为何说归属我们”
爱德佳禾公司的代理人张先生颇感无辜地告诉记者,张馨予起诉他们就是因为“隆鼻医生网”上注明属于爱德佳禾公司所有,但该网其实并非属于该公司经营,这从备案登记上就可以看出。
“公司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人进行整形医疗宣传。事实上我们公司从注册以来就没有开展过什么整形业务。”张先生说,他也很想弄明白涉案网站为什么宣称属于爱德佳禾,怎么会用上了张馨予的照片,但他多方联系,都无从考证。
被代言侵权95%是女明星
张馨予及其公司的代理人,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演艺维权中心主任朱晓磊律师告诉记者,该所目前为包括星光国际在内的5家知名演艺经纪公司代理维权诉讼,每年要办理200件左右明星“被代言”的侵权案件,其中95%都是女明星。类似隆鼻医生网这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艺人肖像照的现象比比皆是,很多当红的女明星都未能幸免。有时,一家网站会同时侵犯八九名艺人的肖像权。“我们打这些诉讼的目的最主要的就是告诫和提醒那些潜在侵权者。”
朱律师说,“以明示、暗示明星做过整形或代言为目的的侵权其实并不多,大多数还是因为涉案企业委托他人制作网站进行推广,但制作网页的编辑又缺乏权利意识,随意从网上搜索明星照片来美化网页。”朱晓磊律师表示,这类案件和解率也较高,有些正规的保健品、护肤品公司通过诉讼还能建立合作代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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