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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医院一单通不通畅 卫生部:不易执行

发表日期:2011-06-26

近日,家住市区东门路的沈女士致电本报中咨询:“听说现在在甲医院做的检查检验结果,拿到乙医院能被认可,不必再做重复检查,而且,我省很多城市都在执行。可是,我在上饶看病却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到底有没有这项制度?”接到沈女士的来电后,记者了解到,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控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着尊重医学科学,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原则,我省于2007年10月就制定并下发了《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试行)》通知。其中对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范围、互认项目、不予互认的情况及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2011年4月,卫生部再次要求医疗机构完善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那么,上饶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有没有试行?试行得怎样?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一单通”并不通畅


    6月13日下午3点10分,记者来到五三大道某医院。记者:“你好!我昨天在别的医院做了抽血检查,今天看病还要检查吗?”医生:“要做。别的医院检查单只能做参考。”记者:“现在我省临床检查结果不是已经实行互认了吗?”医生:“什么互认?我不知道。”记者:“不是说在别的医院做的检查,拿到你这里能被认可,不需要再做检查。”医生:“没有这回事,就是有,我也不可能这样做,万一出了医疗事故怎么办?”


    随后,记者又来到滨江东路一家民营医院。记者:“医生,我昨天在别的医院做了血常规检查,今天要重新检查吗?”医生:“你哪里不舒服,单子给我看看,不过最好是重新做一个。”记者:“不是实行了检查结果互认吗?不做可以吗?我怕抽血。”医生:“你说的是不是一单通,那只是在2级以上医院互认,民营医院不加入。”


    6月14日下午4点,记者来到水南街附近某医院。记者:“你好,我是报社记者,想了解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试行情况。”医生:“听说过,但是我觉得没必要省那点钱,病情都是在变化的,别的医院开来的检查单不可能在我这里通用,万一有什么事谁负责。”


    记者在部分医院采访时,没有看见关于“一单通”的任何提示。


    患者:目前看病过程中没有享受到“一单通”


    听说检查结果可以互认,郑女士反应非常积极。她对记者说:“今天才知道有这项政策。我以前怀孕时在县医院做例行检查,预产期前转到市里一家医院,没想到医生说要重新做过全面检查。多花钱是小事,关键是太麻烦,希望‘一单通’能早日真正执行,也希望新闻媒体能多做这方面的宣传。”


    采访中,一位姓吴的市民对记者说:“我在网上看到,实行‘一单通’可减少15%的医疗费用,即方便了患者,又省钱省事;互认以后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监督医院,如果化验单能在各医院互认,医院就更加注重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享受到这些好处,真希望它能真正落到实处。”


    在市立医院就诊的张女士对记者说:“我听说过,但好像上饶的医院没有实行,反正我没享受过。不过检验结果能否互认最终还是要医生决定,医生毕竟是专业的,我们也不懂。哪些检查要重做,哪些可以互认,医生应该会有个判断。”


    在市人民医院,陪同家人看病的周先生对记者说:“我早就听说过‘一单通’,可是就我看,病情是在不断变化的,谁也不敢冒险。从经济上讲,几十块钱的东西,也没什么。但是像核磁共振、CT等项目,这些比较贵的项目我觉得应该加入‘一单通’,那样会给患者减少更多经济负担。”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根本不清楚有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这样一个政策。提到“一单通”,多数市民一脸茫然。少数知道的都说没有享受过。


    医生:医检互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位急诊科的医生对记者说:“医检互认,患者很欢迎,但医生有顾虑。比如,儿童患者群体比较特殊,他们的症状和体征变化较快,医生必须做到随诊观察,根据情况进行化验检查,以提高诊断的准确率。又比如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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