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力查涉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美容院
发表日期:2011-06-22根据市卫监所无证发布医疗广告监控情况显示,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步行街(置地广场)12楼1206室上海玉鸣化妆品有限公司有涉嫌刊登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存在,黄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在得到该信息后,立即于日前至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步行街(置地广场)12楼1206室的上海玉鸣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该单位正在对外经营美容服务项目,现场未查见开展医疗美容行为。抽查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美容师1名,未能当场出示“健康合格证明”;现场查见顾客档案登记本1本,对登记表上顾客档案等内容进行了拍照取证。另查见《现代艺术》杂志数本,杂志上刊登有“祛眼袋、双眼皮、美鼻、瘦脸”等广告内容。
经调查,该单位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美容店,现场查见美容师1名未做健康体检,故不能提供“健康合格证”。通过询问,该单位负责人承认通过朋友介绍从2011年3月份开始刊登《现代艺术》杂志上刊登的祛眼袋、双眼皮、美鼻、瘦脸等广告内容。广告中涉及的祛眼袋、美鼻、瘦脸是通过仪器将美容产品导入,双眼皮则采用贴纸黏贴的方法,起到相应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黄浦卫监所监督员就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向该店负责人进行了宣贯。对《现代艺术》杂志上刊登的祛眼袋、双眼皮、美鼻、瘦脸等可能涉嫌医疗广告的信息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宣传。该店负责人也立即与该杂志取得了联系,承诺从6月15日起停止刊登上述广告内容。另外卫监所将对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上岗操作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针对目前美容院内存在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卫监部门将加强日常广告的监控,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确实通过发布医疗广告招揽顾客违规操作医疗美容的行为,将绝不姑息,查实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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