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患纠纷调解成功履行到位率100%
发表日期:2011-06-17法制网厦门6月16日电 6月15日下午,在福建省厦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办公室的努力下,死者家属廖春当终于和厦门市妇幼保健院达成协议,接受了1.5万元的死亡补偿金,双方随即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这起医患纠纷调解成功且履行到位。
今年3月,一名不足3个月大的婴儿因病入住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治疗,3月27日在该院病故。患儿父亲廖春当认为医院存在过错且导致患儿死亡,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37.6万元;医院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双方协商不成便向厦门市医调委提出调解申请。
6月14日,厦门市医调委组织医患双方调解。经详细了解治疗经过,调解小组认为死者是早产儿,自身免疫力差且肝功能低下,这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在抢救过程中准备不充分,存在瑕疵,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经反复协商,患方最终接受医院补偿1.5万元的调解结果。
据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吴善宽介绍,厦门市医调委于去年8月31日挂牌运作,办公室挂靠在法律援助中心,目前负责调解发生在市属6家医院内争议金额1.5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医患纠纷,去年共调解19起,成功率达79%;今年以来已调解7起,全部成功。而且,不论去年还是今年,调解成功后的履行到位率均达100%。
履行到位率为什么这么高?记者通过采访发现,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是调解机制科学规范。厦门市医调委成立之初就储备了一个专家库,目前已有20多人,由经验丰富的医生、律师、记者等人员组成;开始调解前,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调解员、医学专家、法学专家、社会监督员等4人组成调解小组,一开始就对调解小组产生信任感。
其二,调解过程充满人性化。从医患双方前来申请调解开始,厦门市医调委工作人员即全程陪同;在调解过程中,如果双方争执激烈情绪冲动,调解小组会立即把双方分开分别做工作,等冷静下来后继续调解;双方磨合到一定时候,调解小组开始分别征求各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对方,如此三五个回合下来,基本能达成协议。
其三,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后,厦门市医调委立即到医院所在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书强制执行力,既避免了任何一方反悔,又为顺利履行提供了保障。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调解成功的22起全部进行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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